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jiàoyùtīng)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dìfāng)公费师范生
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de)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截图(jiétú)。
具体招生(zhāoshēng)事宜如下↓↓
(一)招生数量:面向全区(quánqū)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gōngfèi)师范生1571名。
(二)培养院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nánníng)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shīfànxuéyuàn)、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guìlín)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
(三(sān))招生(zhāoshēng)专业:普通高中(gāozhōng)(pǔtōnggāozhōng)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jiàoyù)(jiàoyù)专业203名(míng)(míng)、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定向(dìngxiàng)(dìngxiàng)义教学(jiàoxué)段(duàn)172名、高中150名)、英语专业175名(定向义教学段90名、高中85名)、物理学专业279名(定向初中137名、高中142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97名(定向初中53名、高中44名)、地理科学专业86名(定向初中44名、高中42名)、化学(huàxué)专业89名(定向初中49名、高中40名)、音乐学专业49名(定向义教学段31名、高中18名)、美术学专业36名(定向义教学段24名、高中12名)、体育教育专业54名(定向义教学段41名、高中13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45名(定向义教学段112名、高中33名)、科学教育31名(定向中小学培养)。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2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jìhuà)数、定向从教县(市(shì)、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dānliè)下达(xiàdá),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tèkùn)地区县、原国家(guóji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dìfāng)优师计划。
报考对象仅限(jǐnxiàn)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yǐxià)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zìyuàn)报考定向培养师范(shīfàn)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de)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pǔ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tǐjiǎn)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tǐjiǎnbiāozhǔn)及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āopìn)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gāokǎo)统考(tǒngkǎo),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tǐyù)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kǎoshēng),需(xū)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lùqǔ)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报考小学教育(壮语(zhuàngyǔ)文方向)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含各地(gèdì)壮语方言)。
(一)发布定向培养(dìngxiàngpéiyǎng)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fābù)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shèhuì)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zhìyuàn)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sìniánzhì)本科(běnkē)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guīdìng)执行。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应经过(jīngguò)面试(miànshì)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
1.面试主要对考生(kǎoshēng)将来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jìnxíng)摸底考核(kǎohé)。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
2.面试(miànshì)由(yóu)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yuànxiào)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或(huò)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shèhuìbǎozhàng))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
3.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招生(zhāoshēng)考试院将(jiāng)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小学教育(壮语(zhuàngyǔ)文方向(fāngxiàng))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rényuánmíngdān)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jìhuà),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定向培养专业(zhuānyè)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fǒuzé)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hé)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dìfāng)公费(gōngfèi)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yǐxià)简称《协议书》,见附件2)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xiéyìshū)》随(suí)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jīng)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yāoqiú)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zhāoshēng)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sòngdá)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shōudào)《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bìng)加盖公章(gōngzhāng)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dìngxiàng)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jìnxíng)相关审核,并将复查(fùchá)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zìzhìqū)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一)培养(péiyǎng)(péiyǎng)形式。培养层次为(wèi)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按照(ànzhào)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jiùdú)资格(zīgé)。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毕业生取得(qǔde)普通高等学校本科(běnkē)毕业证书和(hé)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zīgézhèngshū)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xiéyì)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jiàoyù)。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de),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gōngfèi)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xíngwéi)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xìnyòng)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zàixiào)学习期间免除(miǎnchú)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shēnghuófèi),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shīfàn)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qū))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jíshí)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一)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yǐndǎo)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yōuxiùréncái)积极投身(tóushēn)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qū))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qiāndìng)《协议书》的(de)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zhāoshēng)录取工作(gōngzuò)。采取有力措施(cuòshī),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zīgé),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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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zhāoshēng)培养计划表
广西新时期(shíqī)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2025年)
来源丨(gǔn)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广西(guǎngxī)云-广西日报出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jiàoyùtīng)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dìfāng)公费师范生
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de)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截图(jiétú)。
具体招生(zhāoshēng)事宜如下↓↓
(一)招生数量:面向全区(quánqū)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gōngfèi)师范生1571名。
(二)培养院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nánníng)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shīfànxuéyuàn)、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guìlín)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
(三(sān))招生(zhāoshēng)专业:普通高中(gāozhōng)(pǔtōnggāozhōng)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jiàoyù)(jiàoyù)专业203名(míng)(míng)、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定向(dìngxiàng)(dìngxiàng)义教学(jiàoxué)段(duàn)172名、高中150名)、英语专业175名(定向义教学段90名、高中85名)、物理学专业279名(定向初中137名、高中142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97名(定向初中53名、高中44名)、地理科学专业86名(定向初中44名、高中42名)、化学(huàxué)专业89名(定向初中49名、高中40名)、音乐学专业49名(定向义教学段31名、高中18名)、美术学专业36名(定向义教学段24名、高中12名)、体育教育专业54名(定向义教学段41名、高中13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45名(定向义教学段112名、高中33名)、科学教育31名(定向中小学培养)。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2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jìhuà)数、定向从教县(市(shì)、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dānliè)下达(xiàdá),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tèkùn)地区县、原国家(guóji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dìfāng)优师计划。
报考对象仅限(jǐnxiàn)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yǐxià)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zìyuàn)报考定向培养师范(shīfàn)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de)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pǔ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tǐjiǎn)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tǐjiǎnbiāozhǔn)及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āopìn)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gāokǎo)统考(tǒngkǎo),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tǐyù)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kǎoshēng),需(xū)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lùqǔ)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报考小学教育(壮语(zhuàngyǔ)文方向)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含各地(gèdì)壮语方言)。
(一)发布定向培养(dìngxiàngpéiyǎng)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fābù)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shèhuì)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zhìyuàn)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sìniánzhì)本科(běnkē)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guīdìng)执行。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应经过(jīngguò)面试(miànshì)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
1.面试主要对考生(kǎoshēng)将来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jìnxíng)摸底考核(kǎohé)。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
2.面试(miànshì)由(yóu)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yuànxiào)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或(huò)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shèhuìbǎozhàng))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
3.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招生(zhāoshēng)考试院将(jiāng)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小学教育(壮语(zhuàngyǔ)文方向(fāngxiàng))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rényuánmíngdān)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jìhuà),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定向培养专业(zhuānyè)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fǒuzé)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hé)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dìfāng)公费(gōngfèi)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yǐxià)简称《协议书》,见附件2)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xiéyìshū)》随(suí)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jīng)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yāoqiú)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zhāoshēng)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sòngdá)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shōudào)《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bìng)加盖公章(gōngzhāng)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dìngxiàng)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jìnxíng)相关审核,并将复查(fùchá)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zìzhìqū)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一)培养(péiyǎng)(péiyǎng)形式。培养层次为(wèi)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按照(ànzhào)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jiùdú)资格(zīgé)。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毕业生取得(qǔde)普通高等学校本科(běnkē)毕业证书和(hé)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zīgézhèngshū)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xiéyì)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jiàoyù)。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de),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gōngfèi)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xíngwéi)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xìnyòng)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zàixiào)学习期间免除(miǎnchú)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shēnghuófèi),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shīfàn)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qū))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jíshí)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一)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yǐndǎo)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yōuxiùréncái)积极投身(tóushēn)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qū))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qiāndìng)《协议书》的(de)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zhāoshēng)录取工作(gōngzuò)。采取有力措施(cuòshī),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zīgé),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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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zhāoshēng)培养计划表
广西新时期(shíqī)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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